TIPA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專利爭訟之審理程序

活動介紹

承襲大陸法系的傳統,臺灣專利侵權及有效性爭議自1950年代以來均係以雙軌制運行。詳言之,智慧局專責審理專利有效性爭議,不服智慧局處分者係上訴至行政法院,而非民事法院;另一方面,民事法院則專責審理侵權爭議,無從過問專利有效性。

2008年時,臺灣革新前述做法。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當時新成立之智慧財產法院(嗣後改制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同時享有專利侵權及有效性爭議之管轄權;據此,民事法院法官首次得在同一程序中審理申請專利範圍解釋、有效性及侵權等爭議。然而,當時專利舉發程序仍維持由智慧局專責審理,惟改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作為司法審理機關。此等修正後的雙軌制自2008年迄今雖運作得宜,不過重要的規劃仍持續進行中。

過去15年間,如何強化技術爭議審理之正當程序,以確保當事人在法院及智慧局審理過程之程序上權利,一直以來均為廣泛討論的議題。在現行的法院程序中,法院技術審查官雖相當程度地協助法官進行審理,不過技術審查官與法官間的溝通並無需揭露予訴訟當事人,此部分的改革一直係大眾關注的焦點。在智慧局的程序中,則不乏借鏡美國技術法官以調整臺灣審查官角色之建言,以促使舉發程序仿照法院審理模式進行。經過過去數年努力,立法院將陸續審理專利法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等修法草案,並預期將於2023年通過並施行。

關於上開修正草案之相關子法,法院及智慧局目前均積極研擬中。於此之際,藉由本次研討會,我們期待借鏡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之法院與專利局證據蒐集及技術爭議審理的經驗,以建構臺灣模式。


活動日期/地點

【日期】國際研討會2022年11月18日(五)

【Date】November 18th (Friday), 2022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1樓國際會議廳

【Venue】1F,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Hall, Tsai Lecture Hall, College of Law,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NTU)

【位置與交通】辛亥、復興南路口,近捷運科技大樓站 https://reurl.cc/1mRjED

【Map and Directions】No.1, Sec. 4, Roosevelt Road, Taipei City, Taiwan https://reurl.cc/9p8o9n

 

參考

超連結:TIPA智慧財產培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