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智財新知
一、[歐盟] 申請歐洲專利案將不再是大企業的專屬權利!
二、[日本] 日本特許廳(專利局)的授權決定可以提交給以下國家的智慧財產局以加快授權決定
三、[美國] 人工智慧輔助發明之發明人資格之導引與範例
一、申請歐洲專利案將不再是大企業的專屬權利!
歐洲專利局(EPO)最近宣佈對其收費結構進行重大調整,旨在為專利經驗有限的微型企業提供更多利用歐洲專利制度的機會並促進創新。值得注意的是,為符合以下條件的微型實體(micro-entities)申請人提供了30%的優惠折扣:
- 微型企業(員工少於 10 人,年營業額或資產負債表總額不超過 200 萬歐元)
- 自然人
- 非營利組織
- 大學或公共研究機構
重要前提是,符合以上身分的申請人在過去五年中提交的歐洲專利申請案必須少於5件。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此優惠也適用於進入歐洲區域階段的國際(PCT)申請。如果國際初步審查報告是由歐洲專利局核發,這能降低PCT 申請的審查費。然而,應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謊稱有資格享受微型企業折扣制度費用將被視為未支付規費,且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這項計畫的推出是為了進一步從經濟上支持微型企業申請人,幫助他們獲得專利。 這項新計畫適用於首次以英語、法語和德語以外的會員國之官方語言提出申請的中小型實體。
惟為確保EPO的財務可持續性,將適度提高規費,以部分抵消高通膨和因EPO提高時效性而減少的收入:
- 申請費、異議費和上訴費除外,其他程序性費用僅將調升4%。這代表著今年和去年的調整加起來,仍比實際通貨膨脹率低7%以上。
- 為了使維持年費的結構與歐洲專利局運作保持一致,18項內部年費中,有6項費用上調。然而從絕對值來看,自2016年以來,整體內部年費有所下降。
林蕙慈 (Christine Lin)
瑞智智財團隊 專利程序專員
二、日本特許廳(專利局)的授權決定可以提交給以下國家的智慧財產局以加快授權決定
各國使用的專利系統各不相同,但以下各國將透過接受日本特許廳的專利授權決定來作為自己國家智慧財產局的決定,以加快專利申請案的授權程序:
柬埔寨、寮國、馬來西亞、汶萊
– 柬埔寨
– 寮國
參(專利授予合作(CPG)):http://www.jpo.go.jp/news/kokusai/kyoryoku/cpg.html
– 馬來西亞
參(修改實質審查(MSE)):http://www.jpo.go.jp/news/kokusai/my/asia-mmse_tetuzuki.html
– 汶萊
參(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升級版(PPH Plus)):http://www.jpo.go.jp/news/kokusai/kyoryoku/pph_plus_guideline.html
促進專利授予合作(CPG): Cooperation for facilitating Patent Grant)是根據日本特許廳與指定智慧財產局之間的協議,根據個人的申請,指定智慧財產局可以不經任何審查而授予專利。
這將使申請人能夠在海外快速獲得與在日本註冊的專利類似的專利,並且還可以減輕審查制度不充分的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國家的專利授予程序的負擔。
李佩珊 (Lisa Lee)
瑞智智財團隊 專利程序專員
三、人工智慧輔助發明之發明人資格之導引與範例
為了刺激、保護、鼓勵對於可能經由人工智慧產生的發明的投資,也為了使公眾及其雇員釐清人工智慧輔助發明之可專利性,美國專利暨商標局(USPTO)本於「人工智慧安全發展之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on the Safe, Secure, and Trustworthy Development and Us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規範下之職責所在,已經在聯邦公報中發布「人工智慧輔助發明之發明人資格之導引」。
USPTO的局長Kathi Vidal表示:「專利制度過去是為了激勵和保護人類的創造力,以及將這種創造力轉變成適合市場銷售的產品與解決方案所需的投資」,且「專利制度也鼓勵分享想法和解決方案,以便他人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改良。該導引可在授予專利保護以促進人類創造力和對人工智慧輔助發明的投資之間取得平衡,同時又避免不必要地限制未來發展的創新。該導引經由接納人工智慧在創新中的使用以及關注人類的貢獻來實現這一目標。
該導引已於2024年2月13日生效,且明確指出,人工智慧輔助發明並非絕對不可取得專利。該導引就如何判斷人類對於一個創新的貢獻,在人工智慧也有貢獻的情況下,能否大到足以獲頒專利提供了教導。該判斷方式是建立在現有發明人資格的基礎上,其可指導審查人員與申請人如何確認,在一個或多個人工智慧系統的幫助下,人類創造的發明在專利或專利申請中的正確發明人。該導引指出,如果人類對發明做出了重大貢獻,則可以獲得專利保護。
另外,為了近一步協助審查人員以及申請人理解該導引,USPTO亦提供了假設性範例供參考,詳參AI-related resources webpage。
關於該導引的細節以及相關的假設性範例可參AI-related resources webpage。2024年5月13日之前,USPTO將廣納公眾對於該導引與假設性範例的意見,提出方式可參聯邦公報的通知。
劉俊良博士(Dr. Cross Liu)
瑞智團隊 執行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