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新知-第0022期

本期智財新知 一、[印度] 印度2024年專利(修正)規則之修正重點 一、印度2024年專利(修正)規則之修正重點   印度中央政府透過印度專利局與印度工業和內部貿易促進部(Department for Promotion of Industry and Internal Trade, DPIIT)於2024年3月15日公佈「2024年專利(修正)規則」,修正重點如下:   申請實體審查(RFE)的期限(第11B條)   在專利申請中申請實體審查(RFE)的期限已從最早的優先權日(若無主張優先權,則為申請日)後48個月縮短為31個月。   上述申請實體審查的新期限將適用於2024年3月15日或之後所提交的專利申請案。另外,對於在2024年3月14日或之前所提交的專利申請,其申請實體審查的期限將仍維持自最早的優先權日(或申請日)後48個月。   陳報表格3(Form 3)(亦即,有關外國相應申請案的資料)(第8(1)條)   若印度申請案的專利申請人也有向外國提出申請,現在專利申請人只需以表格3向印度官方陳報兩次外國相應申請案的詳細資訊。   兩次陳報的時點分別如下:   於印度案申請前,已向其他國家提出申請,則於印度案申請時或申請後6個月內須向印度官方陳報(第一次陳報);以及 於印度案申請後,再向其他國家提出申請,則於印度專利局發出第一次審查報告(FER)後3個月內陳報(第二次陳報),該3個月期限最長可再延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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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新知-第0021期

本期智財新知 一、[歐盟] 申請歐洲專利案將不再是大企業的專屬權利! 二、[日本] 日本特許廳(專利局)的授權決定可以提交給以下國家的智慧財產局以加快授權決定  三、[美國] 人工智慧輔助發明之發明人資格之導引與範例   一、申請歐洲專利案將不再是大企業的專屬權利!   歐洲專利局(EPO)最近宣佈對其收費結構進行重大調整,旨在為專利經驗有限的微型企業提供更多利用歐洲專利制度的機會並促進創新。值得注意的是,為符合以下條件的微型實體(micro-entities)申請人提供了30%的優惠折扣:   微型企業(員工少於 10 人,年營業額或資產負債表總額不超過 200 萬歐元) 自然人 非營利組織 大學或公共研究機構   重要前提是,符合以上身分的申請人在過去五年中提交的歐洲專利申請案必須少於5件。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此優惠也適用於進入歐洲區域階段的國際(PCT)申請。如果國際初步審查報告是由歐洲專利局核發,這能降低PCT 申請的審查費。然而,應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謊稱有資格享受微型企業折扣制度費用將被視為未支付規費,且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這項計畫的推出是為了進一步從經濟上支持微型企業申請人,幫助他們獲得專利。 這項新計畫適用於首次以英語、法語和德語以外的會員國之官方語言提出申請的中小型實體。   惟為確保EPO的財務可持續性,將適度提高規費,以部分抵消高通膨和因EPO提高時效性而減少的收入:   申請費、異議費和上訴費除外,其他程序性費用僅將調升4%。這代表著今年和去年的調整加起來,仍比實際通貨膨脹率低7%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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